山西日報記者李宏偉 杜春春報道 4月4日晚,記者從臨汾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4月4日,臨汾市洪洞縣在例行核酸檢測中,發(fā)現(xiàn)上海返回人員黃某某檢測結果呈陽性,已轉運至臨汾市第三人民醫(yī)院做進一步治療。經(jīng)市級專家研判,黃某某為確診病例(輕型)。
黃某某,男性,26歲,3月30日早從上海虹橋機場乘坐HO1131次航班(36J),于9時左右到達太原武宿機場,在機場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由120負壓車于12時左右接運至太原南站。14時11分乘坐D5325次動車(4車7B),于15時37分到臨汾西站,在站內(nèi)掃場所碼,在出站口第一落點進行快速抗原檢測,結果為陰性。之后乘坐公交車、出租車回到洪洞縣甘亭鎮(zhèn)侯建村家中。乘車期間全程佩戴口罩,回家后落實“14+7”居家隔離醫(yī)學觀察,期間由村醫(yī)上門采樣進行核酸檢測。3月31日、4月1日核酸結果均為陰性,4月4日核酸初篩陽性,經(jīng)復核為陽性。
接到核酸檢測陽性報告后,臨汾市、縣兩級立即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一是迅速開展流調、全員核酸檢測和賦碼工作;二是劃定洪洞縣侯建村為封控區(qū),李村為管控區(qū),南杜村、北羊村為防范區(qū);三是通過省疫情防控辦及時發(fā)送協(xié)查函。目前各項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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