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隨著國內旅游消費市場呈現快速復蘇的態勢,特別是在“五一”節來臨之際,旅游消費需求明顯增加,而受前期疫情影響,旅游市場服務保障能力仍處于恢復階段,市場供需形勢面臨較大壓力。
今日,記者從市發改委了解到,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五一期間旅游市場價格有關工作的函》要求,切實做好全市“五一”期間旅游市場價格監管工作,近日,市發改委會同市市場監管局組成聯合巡查組,開展專項巡查,加強對全市酒店、民宿、餐飲、交通、景區門票等旅游相關市場價格行為整治規范。
巡查組先后對武侯區、成華區、大邑縣、都江堰市、新都區、龍泉驛區、雙流區等地開展節前旅游景點價格巡查。現場對安仁古鎮、青城山—都江堰、武侯祠、熊貓基地、桂湖、蔚然花海、黃龍溪、建川博物館等旅游景點的門票價格、交通價格、停車收費以及明碼標價、減免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開展提醒告誡。
巡查組要求,景區要積極維護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場秩序,加強服務管理,督促提醒經營單位誠實守信經營,嚴格執行價格政策,不得借機漲價或變相漲價,為廣大群眾提供優質的節日旅游服務,營造良好旅游市場氛圍。巡查期間,巡查組對個別景區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現場糾治。
另據悉,日前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規范“五一”假期旅游市場價格行為的告誡書》,向全省住宿、餐飲、景區、交通等旅游服務經營者、各有關行業協會商會、各相關單位發出提醒告誡,必須依法經營、明碼標價、誠實守信。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最高可處5000元罰款;對價格欺詐行為,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最高可處200萬元罰款;對哄抬價格行為,最高可處300萬元罰款;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情節較重的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市場監管、發改等部門將加強聯動,充分發揮12315等熱線平臺作用,及時處置價格投訴舉報,依法嚴厲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價格違法行為,將從嚴從重查處并公開曝光,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成都日報錦觀新聞 記者 蔡宇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8
頭條 23-04-27
頭條 23-04-27
頭條 23-04-27
頭條 23-04-27
頭條 23-04-27
頭條 23-04-27
頭條 23-04-27
頭條 23-04-27
頭條 23-04-27
頭條 23-04-27
頭條 23-04-27
頭條 23-04-27
頭條 23-04-27
頭條 23-04-27
頭條 23-04-27
頭條 23-04-27
頭條 23-04-27
頭條 23-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