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天津市寧河區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報了兩則涉及防疫失管漏管、罔顧法紀的典型案例,具體情況如下:
案例一:返津人員瞞報行程,企業排查漏排漏控
高某、聶某二人均為天津市寧河經濟開發區XX公司員工,戶籍所在地為葫蘆島市綏中縣高嶺鎮。2月5日晚19時,自山海關站乘火車抵達天津市濱海西站,打車回寧河區返崗時按程序出示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及健康碼,但向單位報備出發地為秦皇島市山海關區,隱瞞了葫蘆島市綏中縣旅居史,企業未能精準排查落控。2月8日,葫蘆島市綏中縣調整為中風險地區后,二人仍未主動報備真實旅居史,企業也未進一步排查。后經區防控指揮部和屬地園區排查,發現二人瞞報綏中縣行程事實,立即采取集中隔離管控措施。
警示
企業排查不精準、不嚴格,高某、聶某的行為嚴重妨礙了我區疫情防控措施精準落實,企業和個人責任缺失。待高某、聶某解除隔離后,將依法追究責任。
案例二:居家隔離人員私自拆卸門磁
2月17日,天津市寧河區區域排查管控專業組常態化巡查督導中,發現某居家隔離人員家中門磁被人為拆卸,隨即通知社區工作人員到場處置,并對該戶樓道進行消殺。隨后由街道、社區、派出所組成聯合調查組,逐條核查監控錄像,確定門磁為此居家隔離人員拆除,幸未發現相關人員有外出情況。
警示
居民在隔離期間擅自拆卸門磁,違反了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待解除隔離后,將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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