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記者從河南省政府獲悉,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省級分擔辦法》,對此工作進行部署。
基本公共服務 省級最高可分擔60%
根據《辦法》,對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貧困地區學生營養膳食補助、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補助、普通高中教育國家助學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扶助保障、殘疾人服務11個事項,以及教育領域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義務教育階段鄉村教師生活補助、高校國家助學金3個事項,醫療衛生領域婚前保健、艾滋病防治一線醫務人員救治補助2個事項,結合地方財政困難程度實行分檔分擔辦法,省財政對各檔分擔不同比例的支出責任。
其中,17個省轄市本級(含市轄區)分為三檔,省級分擔比例分別為20%、30%、40%;濟源示范區和102個縣(市)分為四檔,省級分擔比例分別為30%、40%、50%、60%。對因分擔比例變動產生的財力轉移,以2019年為基期核定劃轉基數。
新增重大建設性支出“一事一議”
《辦法》提出,其他按比例分擔事項,有明確政策執行期限的,在政策執行期內省級分擔比例仍按原政策執行。其中,省級對原24個財政直管縣分擔比例與對其他縣(市)分擔比例不同的,統一按照其他縣(市)分擔比例執行。
需長期實施或原政策執行到期后需延續實施,以及新增與人民群眾生活相關且確需省級分擔的事項,省級分擔比例逐步統一到不超過30%。
新增重大建設性支出或跨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縣(市)支出事項,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確定省、市、縣級分擔比例;確需省級分擔的,省級分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20%。
今年起實施該政策
《辦法》還明確,省級沒有明確分擔比例,省財政分擔額主要采用定額補助等辦法確定的共同財政事權事項,繼續按照原辦法執行。
對基本公共服務領域需市、縣級分擔的支出責任,省財政在測算財力性轉移支付時計入各地基本支出需求,通過轉移支付予以彌補;對重大建設項目需市、縣級分擔的支出責任,省財政通過增加市、縣級政府債券限額予以支持。
省財政將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及財政狀況,適時對上述分擔辦法進行動態調整。
《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我省以往規定與《辦法》規定不一致的,以此為準。
附件:基本公共服務、教育、醫療衛生領域相關事項省級分擔比例表(掃描下碼)
鄭報全媒體記者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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