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頂端新聞·大河報記者從洛陽市城市管理局獲悉,自2021年3月25日零時起,洛陽城市區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行政處罰及有關行政強制措施,將從公安交管部門移交到城市管理部門負責。
此舉發布后,引發熱議,違停的處理和罰款繳納方式是否與以往相同?處罰標準和方式有無變化?公安部門推出“優駕容錯”惠民舉措還實行嗎?帶著市民的諸多疑問,頂端新聞·大河報記者采訪了洛陽市城市管理局。
城管處罰違停車輛執法首日,罰單變“溫馨提示”
3月23日,洛陽市麗春路,澗西區城市管理局綜合執法大隊人員正在對街道上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的車輛進行處罰。只見一名執法隊員手持執法終端,對違停車輛進行多角度拍照取證、錄入系統,另一名執法隊員上前貼單。不過,首日“上崗”的執法人員,并沒有立即開出罰單,而是開出了違法停車溫馨提示單,并對車輛駕駛人進行溫馨提示和現場教育。
“這張由市城管局開具的違停溫馨提示單,意味著從3月25日零時起,洛陽市城市管理部門將正式接管違停執法工作。”澗西區城市管理局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張帥說,為保證相關工作有序開展,前期城管部門會通過張貼“違停溫馨提示單”的方式,對違停車主進行宣傳教育。后期,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違停車輛進行相應的處罰。
3月22日,洛陽市公安局、洛陽市城市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移交“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相關行政處罰權的公告》(簡稱《公告》),對于違法停車影響道路通行或造成交通擁堵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保留現場處罰權。
《公告》明確,2021年3月25日之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已查處但未辦結的“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交通違法行為,繼續由公安交管部門負責處理。3月25日(含)后,對于洛陽城市區內“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由城市管理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予以處罰。對于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城市管理部門可將違法車輛強制拖離。
《公告》提出,移交完成后,對于違法停車影響道路通行或造成交通擁堵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仍保留現場處罰權。對于不及時繳納罰款的,城市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規定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洛陽市城市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改革是為貫徹落實國家、河南省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和實施意見,持續推進城市綜合執法。據了解,目前省外的杭州、武漢等地及省內的漯河、安陽、平頂山都已完成平穩移交,對“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的行政處罰權由當地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洛陽交警發布通告,停止執行違法停車“優駕容錯”
3月23日,洛陽交警發布通告,稱2019年7月1日,洛陽交警推出了“優駕容錯”惠民舉措,對符合“優駕”條件的輕微違法實行有限度的“容錯”。此項惠民舉措在鼓勵機動車駕駛人遵章守紀、文明出行上起到了積極作用。實施以來,已有11.5萬名車主享受到了這一“守法福利”。
自2021年3月25日零時起,洛陽市城市區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行政處罰及有關行政強制措施,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根據公告要求,由于違法停車處罰權發生變化,從職能和技術層面,對違法停車的“容錯”機制將無法繼續實施。
洛陽交警將于2021年3月25日零時起,停止執行“優駕容錯”中違法停車“容錯”機制。目前,洛陽交警正在積極研究制定新的“容錯”機制,將根據情況適時發布。
■熱點問答
1.違停的處理和罰款繳納方式是否與以往相同?
洛陽市城管局:違停處理和罰款繳納方式和以往相比,既有相同點也有不同點。相同點:都可以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方式進行繳納。不同點:線下繳納是在洛陽銀行指定網點進行辦理。線上繳納,城市管理部門開發了違停執法系統,罰款繳納方式更便民,目前,軟件正在開發中,預計4月份正式上線運行,屆時可通過微信、支付寶等多種方式在線繳納。
2.開出的違停罰單與以前的罰單是否有區別?
洛陽市城管局:洛陽市已經淘汰了“人工”抄錄違停信息的落后辦法。目前,按照“數據分析智慧化、指揮調度扁平化、工作流程可視化、違停執法程序化”標準開發建設了違停執法系統。該系統主要通過“執法輔助人員路面巡查、移動手持終端采集違停信息、違停執法系統多終端協同執法”的方式處罰。信息實時上傳網絡,執法全程不可逆,執法處罰更公正、更規范。
3.交警部門和城管部門執法有什么區別?
洛陽市城管局:兩者管理職責不同,交警主要負責道路交通通暢和安全,違停執法的主要職責是“治堵”;城管是治理和維護城市秩序,不但“治堵”而且“治亂”,重點治理車輛亂停亂放。頂端新聞·大河報記者李曉波通訊員胡惠娟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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