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德是評價教師的第一標準。3月6日,濮陽市教育局印發《濮陽市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道德行為負面清單(試行)》,劃定濮陽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師德行為“紅線”,堅決向違背師德師風的行為說“不”!
制定教師職業行為負面清單,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教育部、省教育廳加強師德建設的舉措,是創建“清廉教育”、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關鍵。濮陽市要求各級教育部門、各學校要切實落實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做好全覆蓋、無死角學習宣傳,明確師德失范底線、紅線及相關處分、處理規定,組織每一名教師對照準則找差距。廣大教師要堅守師德底線,不碰“紅線”,時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育德。
濮陽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道德
行為負面清單(試行)
1.發表或傳播破壞黨的集中統一領導的言論、圖片、視頻,散布詆毀、丑化黨和國家領袖、英雄人物形象,損害黨中央權威;歪曲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和社會主義發展史;發表、轉發煽動、散布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和破壞民族團結進步的言論。
2.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或妄議黨和國家大政方針;發表或傳播有悖黨和國家主流意識形態的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或傳播不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或低級庸俗文化。
3.組織或參與宗教活動,組織或參與邪教活動,宣傳封建迷信、歪理邪說。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串聯煽動鬧事,組織或參與非法集會、游行、示威和上訪等活動。
5.參與色情、賭博、吸毒、斗毆、酒駕等違法行為。
6.搬弄是非、造謠傳謠,惡意詆毀他人或不實舉報。
7.偽造學歷(學位)、履歷,或抄襲剽竊、不當署名、買賣論文,篡改侵占他人學術成果。
8.在招生考試等相關工作中泄露秘密;或在評優評先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教研科研等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9.體罰、變相體罰或歧視、侮辱、虐待、傷害學生,或以簡單粗暴言行訓斥、指責、刁難學生及家長。
10.對學生實施猥褻、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
11.布置懲罰性作業,讓家長代為批改作業,對學生考試成績進行公開排名。
12.泄露學生隱私。
13.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工作時間炒股、打牌、玩游戲等,無故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不承擔或不完成教學任務,消極怠工,敷衍塞責。
14.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履行保護學生人身安全職責,拋棄學生、擅離職守或自行逃離。
15.鼓動、逼迫學生轉學、休學、退學。
16.索要或收受學生及家長禮金禮品、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財物,參加學生及家長安排或支付費用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
17.組織或參與針對學生的營利性活動,向學生推銷、代購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和其他商品。
18.組織、推薦或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等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19.擅自以學校名義或利用學校資源進行營利活動,或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學校公共資源謀取不正當利益。
20.其他有違法規和公序良俗等師德失范行為。
來 源:濮陽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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