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映象網記者從鄭州市房管局獲悉,近期部分群眾反映,個別人員和企業以幫助出租房屋業主申報財政獎補的名義,違規收取業主申報材料費和服務費,極大擾亂了我市住房租賃獎補工作的正常開展。針對以上問題,鄭州市房管局鄭重提醒全體市民:
一、鄭州市住房租賃專項資金獎補申報工作由市住房保障局、市財政局及各區(縣、市)住房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嚴格按照《鄭州市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和《鄭州市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實施細則(試行)》要求落實,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專項資金禁止直接補貼給個人(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和已列入獎補負面清單的相關事項(負面清單詳見附件)。
三、鄭州市住房租賃獎補相關政策均通過市住房保障局、市財政局官網(http://zfbzj.zhengzhou.gov.cn)公布,所有資料均可在官網下載。鄭州市房屋租賃信息服務與監管平臺(http://fwzl.zfbzj.zhengzhou.gov.cn:8080/rent/api/web/index.html)中央獎補申報模塊是企業申報獎補的唯一途徑,任何收取費用或通過其他途徑申報的行為,均涉嫌詐騙。請廣大市民提高警惕,不要輕信非官方信息,如發現上述問題,請及時向轄區公安機關和市住房保障局舉報。
附:《鄭州市租賃住房獎補項目評審負面清單》
1.禁止補貼存在不良記錄、違法違規行為、被列入異常經營 名錄、失信被執行人等存在明顯市場風險的企業;
2.禁止補貼未在住房保障部門進行行業主體備案、房源信息 未錄入市房屋租賃平臺、住房租賃合同未在市房屋租賃平臺網簽 備案的企業或機構;
3.禁止直接補貼個人(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禁止補貼中 高收入群體;
4.禁止補貼投訴率較高的企業,即經有關部門核實有效投訴 套(間)數占企業運營租賃房源套(間)數比率超過 5%的企業;
5.禁止補貼違反《鄭州市房屋租賃行業信用管理辦法》相關 條款,信用分不足 80 分的住房租賃企業;
6.禁止補貼存在以租代售、虛假宣傳行為的項目;
7.禁止不設持續運營條件,直接提供財政補助。禁止補貼租 賃期限不滿 6 個月的短期租賃住房,以及主要滿足旅游度假需求 的租賃住房;
8.禁止補貼產權不明晰、違法違規建設、安全質量不達標的 租賃住房;
9.禁止補貼大戶型(144 平方米(含)以上)租賃住房,以 及高端(同區域平均租金價格 2 倍(含)以上)租賃住房;
10.禁止補貼租金年度漲幅高于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漲幅的 租賃住房項目;
11.禁止補貼公共租賃住房項目;
12.禁止補貼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舊城改造等與住房租賃市 場沒有明顯關聯的領域。(記者 燕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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