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于2020年10月在鄭州市市區新建第一批電子警察抓拍系統320套、卡口抓拍系統92套、違停抓拍系統203套、視頻監控抓拍1套,用于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目前第一批智能電子監控抓拍設備在經過前期試運行后,通過驗收合格,在2021年3月3日正式投入使用,現將具體點位向社會公示。
此次新建的抓拍系統用于抓拍車輛闖紅燈、壓線、逆行、不按導向行駛、鄭州市規定時間及范圍內車輛“闖限行”、大型車輛“闖禁行”、拍禁停路段違法停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強化道路交通秩序靜態管理。
設備工作原理
電子警察、卡口抓拍系統是采用先進的光電技術、圖像處理技術、模式識別技術拍下過往的每一輛汽車的圖像,并自動識別出車輛的牌照,所采集到的車輛的信息數據均保存在服務器數據庫中,根據執法工作需要,通過平臺算法篩選出闖紅燈、壓線、逆行、不按導向行駛、闖禁行等違法行為的車輛。
“違法停車抓拍系統”主要用于抓拍禁停路段違法停車的行為,強化道路交通秩序靜態管理。是利用自動跟蹤球機實現對“違法停車”車輛的自動檢測抓拍。路邊違法停車,設備會自動識別違法停車車輛車牌,并拍照記錄該車位置,超過設置時間后(根據不同路段設置,一般為3分鐘后),則判定為違法停車,設備將自動生成違法記錄。
違法處罰標準
1,駕駛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
違法代碼:1625;處罰標準為記6分,罰款200元。
2,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違法代碼:1345;處罰標準為記3分,罰款100元。
3,逆向行駛
違法代碼:1301;處罰標準為記3分,罰款200元。
4,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違法代碼:1208;處罰標準為記2分,罰款50元。
5,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違法代碼:1344;處罰標準為記3分,罰款100元。
點位公示
來源:鄭州交警微發布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18
頭條 22-01-17
頭條 22-01-13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06
頭條 22-01-05
頭條 22-01-05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29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2
頭條 21-12-20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09
頭條 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