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王韶卿實習生薛湉湉)為鼓勵、支持、便利外籍人才、外國優秀青年和外籍華人來鄭創新創業、投資興業、學習工作,自2019年8月1日起,鄭州市將全面實施12條移民出入境便利政策。8月1日上午,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有關情況。
據了解,便利措施主要涵蓋四個方面:一是擴大外國人才申請永久居留對象范圍。對外籍高層次人才、有博士學歷或長期在國家重點發展區域工作的外籍華人、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外國人才、符合工資性年收入標準和納稅標準的長期在華工作的外國人,提供申請辦理在華永久居留便利,上述人員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同申請。
二是放寬簽發長期簽證和居留許可的對象范圍。優化營商環境,為來華經商、工作、研學的外國人簽發長期有效的簽證和居留許可。對國內重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企業邀請來華從事技術合作、經貿活動以及在華工作的外籍人才,對外籍高層次人才工作團隊及輔助人員,簽發2-5年有效的簽證或居留許可。
三是拓寬外國人才引進對象范圍。為外國優秀青年在華創業創新提供服務,對在國內重點高等院校、國際知名高校畢業的外國優秀學生在華創新創業、國內知名企事業單位請來華實習的外國學生,提供辦理簽證和居留許可政策支持和便利服務。
四是提高外國人服務管理水平。在外國人較集中地方探索建立移民事務服務中心(站點),搭建移民交流互動平臺,為常住外國人提供政策咨詢、居留旅行、法律援助、語言文化等工作學習生活便利服務。
12項移民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是國家移民管理局主動服務國家開放發展戰略,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關于“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將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廳有關政策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確保政策措施落地見效,為外籍人員來鄭創新創業、合作發展、工作生活創造高效優質的出入境環境。
針對就業規范性問題,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外管科指導員鐘丹表示,外籍人員在鄭州工作,應當按照規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如構成非法就業行為,當事人將受到20000元以下的罰款、15日以下的拘留,非法聘用單位將處于10000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也呼吁廣大群眾可通過警民通舉報平臺對外國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外國人未按規定辦理住宿登記以及騙取簽證、停居留證件等出入境證件等十二類涉外違法犯罪線索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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