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供需矛盾突出的住宅區,如果其周邊道路具備夜間、法定節假日等時段性停車條件的,經相關部門研究同意,可設置時段性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4月29日,鄭州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召開,首次審議《鄭州市停車場建設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市民停放非機動車時影響到道路通行和市容環境秩序,將被處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罰款。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停放影響行人或者車輛正常通行、影響市容環境或者妨礙市政設施維護的,也將受到較高額度的處罰。
非機動車
【規定】非機動車駕駛人違法亂停車將被處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條例(草案)》對非機動車停放也做了明確的規定。區人民政府組織施劃非機動車停放點,加強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公共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的停放管理。政府服務中心、醫院、學校、商業中心、影劇院、體育場館、展覽館等人口密集場所,以及車站、軌道交通站點等交通集散地,應當根據配建標準和交通需要合理設置非機動車停放點。
非機動車停放應整齊有序,不得影響道路通行和市容環境秩序。禁止在下列區域停放非機動車:機動車車道;人行道內禁止停放區域、消防通道、盲道;道路交叉口、鐵路道口、人流密集場所出入口等公共場所劃定的禁止停放區域。
非機動車駕駛人違法亂停車,城市行政管理部門將責令其改正,處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罰款,拒不改正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有權扣留其車輛。
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停放影響行人或者車輛正常通行、影響市容環境或者妨礙市政設施維護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企業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企業未及時采取措施且情節嚴重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立即實施代履行,將違法停放的自行車搬離現場,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企業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解讀】非機動車將自治管理違法停放處罰額度提高
根據《條例(草案)》,針對非機動車的管理,鄭州將實行自治管理的模式。沿街單位應當加強自我管理,規范、有序停放本單位的非機動車,不得亂停亂放。在沿街單位的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內隨意停放非機動車的,沿街單位可予以勸阻,引導停放至非機動車停放點,對不聽勸阻的,沿街單位可以向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給廣大市民的正常出行帶來較大困擾。鄭州市交巡警一大隊一位負責人說,去年開始,鄭州市開展了城區綜合交通整治行動,針對亂停亂放、影響交通的非機動車,他們和辦事處聯合執法,對違法違規車輛進行了拖離。
區別于機動車,非機動車被拖離后,一般都存放于辦事處所指定的停車場內。非機動車主需要到交警部門繳納20元的罰單,憑借繳費憑證到停車場領出車輛。處罰的主要依據便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條、第八十九條與《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一條的“非機動車不在規定地點停放車輛”的條款,罰款金額為20元。
目前,各辦事處在轄區內都劃設了非機動車禁停區域和停放區域,以引導非機動車規范停車。《條例(草案)》對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的相關條款的規定,以及處罰金額由20元提高到50元,都會在一定程度上規范非機動車的停放,以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合法權益。
機動車
【規定】停車供需矛盾突出的住宅區有望享受時段性路內停車泊位
閑置土地,也將得到有效利用。《條例(草案)》規定,待建土地、空閑廠區、邊角空地等場所閑置的,可以由所在地的區人民政府組織協調設置臨時停車設施。
同時,鼓勵醫院、商場、公共文化服務場所、住宅區等將其專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實行錯時停車,提供有償停車服務。專用停車場向社會提供有償停車服務的,依照本條例有關停車場經營的規定執行。
停車供需矛盾突出的住宅區,其周邊道路具備夜間、法定節假日等時段性停車條件的,由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道路停車方案,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設置時段性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公布免費停放時段、停放范圍、違法停放處理等內容。
鄭州市也將鼓勵有條件的單位、住宅區安裝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安裝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應當符合特種設備有關要求和技術標準,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并按照規定定期檢驗。
《條例(草案)》還規定,在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內,應按有關規定建設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者預留安裝條件。
【處罰】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亂停車將“吃”到二百元罰款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毀損、撤除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標識、標線、標牌,不得在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上停放運載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或者其他危險物品的車輛。
在道路停車收費管理設施上涂抹、刻劃或者張貼懸掛廣告、招牌、標語等物品的行為也將被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設備、設施,更不得在道路上或者其他公共區域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
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了上述規定,妨礙、影響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正常使用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將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機動車駕駛人使用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時,應在允許停放的時段和范圍停放車輛,按照標示方向在標線內停放車輛,不得壓線、跨線或者逆向停放車輛。因交通管制、突發事件處置、應急搶險等需要車輛立即駛離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要求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如果違反了上述規定,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將對其處以二百元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場所。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18
頭條 22-01-17
頭條 22-01-13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06
頭條 22-01-05
頭條 22-01-05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29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2
頭條 21-12-20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09
頭條 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