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以為自家田頭的小麻雀可以隨便抓去賣,沒想到竟然犯了非法狩獵罪,真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3月4日,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非法獵捕麻雀500余只、斑鳩20余只的案件,趙某以非法狩獵罪被判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李某、張某明知是非法狩獵的野生動物而購買、販賣,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
2018年7月份,李某來到趙某所在的村莊大量收購鳥類,毫無法律意識的趙某聽聞后喜出望外,以為撿了個大便宜,急忙在自家田頭上張網,沒幾天工夫就獵捕了500余只麻雀、20余只斑鳩,以8毛一只麻雀、5元一只斑鳩的價格賣給李某。李某再把從多處收購來的麻雀、斑鳩倒賣給張某,從中獲利。張某將買來的鳥類運往省外,一部分販賣給了飯店,端上餐桌,一部分販賣給了寺廟,供寺廟組織放生祈福活動。
案發后,民警在李某家中查獲了非法收購的麻雀789只、斑鳩166只,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此次查獲的鳥類為珠頸斑鳩和(樹)麻雀,均被列為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從2018年2月至9月,李某先后27次將其收購的2.6萬余只麻雀、1100余只斑鳩倒賣給張某。
法院審理后認為,李某、張某在明知是非法狩獵的野生動物而購買、販賣,二人行為均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東方今報·猛犸新聞記者 韓爭強見習記者張紅 通訊員沈丹陽邢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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