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秋季學期起,我市困境兒童從義務教育到高中階段實現12年免費教育。近日,市政府出臺《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到2020年,我市全面建成覆蓋市、縣、鄉、村四級兒童福利服務體系,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制更加健全,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更加完善。
目標 全面建成市縣鄉村四級兒童福利服務體系
我市將以促進兒童全面發展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家庭盡責、政府主導、分類保障、社會參與、政策銜接的基本原則,綜合運用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安全保障等政策措施,建立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系和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
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蓋市、縣、鄉、 村四級兒童福利服務體系,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制更加健全,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更加完善,兒童得到更多關愛、生活更有保障,成長環境更加優化。
《意見》對農村留守兒童進行了定義:指因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同時,對具有鄭州市戶籍的困境兒童根據不同情況分為孤兒、特困兒童、重病重殘兒童、監護人無力監護或監護缺失的兒童、貧困家庭兒童以及其他困境兒童等6種類型。
農村留守兒童符合困境兒童條件的,納入困境兒童保障范圍。
任務 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制更健全
《意見》提出,我市要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監護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救助保護機制。通過建立源頭預防、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護送轉接等機制,明確各部門職責任務,不斷完善兒童救助保護機制。
與此同時,建立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針對困境兒童自身和家庭的不同情況,分別從基本生活、醫療、教育、康復等四方面提出具體措施。
●生活保障方面 按照不疊加、就高不就低享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原則,為符合條件的困境兒童按政策落實孤兒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最低生活保障、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臨時救助等政策;將符合低保條件的貧困家庭兒童和重病重殘兒童納入城鄉低保救助范圍,并按低保標準全額享受低保;對年滿18周歲仍在高中、職高、中專和大學???、本科階段就讀的困境兒童,繼續享受保障政策直至畢業。
●醫療保障方面 對建檔立卡人口(含貧困殘疾人)、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中的貧困兒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給予適當傾斜,醫療救助對符合條件的適當提高報銷比例和封頂線;對經民政部門認定確實無力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困境兒童,其個人年度繳費部分所需財政補助資金由市、縣兩級財政負擔;對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兒童、重殘兒童住院醫療救助部分按照80%比例給予報銷,封頂線提高至2.2萬元。
●教育保障方面 對有關落實教育資助政策和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政策作了進一步細化,實現了困境兒童高中階段免費義務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取得辦園許可的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增設附屬幼兒園或幼教班(部),開展學前教育。其中明確,自2018年秋季學期起,實現困境兒童從義務教育到高中階段12年免費教育。建檔立卡家庭的學前教育階段3~6歲困境兒童,按照年生均600元標準補助保教費,對孤兒、殘疾兒童、低保家庭及父母殘疾的學前教育階段的困境兒童,按照年生均10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助費。對建檔立卡或低保家庭義務教育階段的困境兒童,免除學雜費、教科書費,按照年生均小學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的標準對寄宿生發放生活補助費,將建檔立卡困境兒童納入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范圍。
●殘疾兒童康復服務方面 對0~14歲聽力、智力、腦癱、孤獨癥、肢體(術后)和精神殘疾兒童提供康復救助和輔助器具補貼,逐步提高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的補貼標準,建立殘疾兒童“新發生一例、救助一例”的長效機制。
措施 統籌各方資源落實資金保障
我市還要進一步強化和落實基層政府、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群團組織優勢,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建立起覆蓋城鄉、上下聯動、協同配合的工作體系。構建縣、鄉、村三級工作網絡,在縣一級建立領導小組,在鄉鎮一級建立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信息臺賬,村(居)要配備由村(居)民委員會委員、大學生村官或專業社會工作者等擔(兼)任的兒童福利主任。
《意見》要求,縣級財政部門要將“兒童之家”運行經費及兒童福利主任薪酬待遇列入財政預算,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薪酬標準。可采取增設專職、兼職補貼或政府購買服務形式,解決基層兒童福利主任待遇,保障“兒童之家”開展活動。各地在保障財政支持的基礎上要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為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撐。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20
頭條 22-01-18
頭條 22-01-17
頭條 22-01-13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11
頭條 22-01-06
頭條 22-01-05
頭條 22-01-05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31
頭條 21-12-29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7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3
頭條 21-12-22
頭條 21-12-20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7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5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14
頭條 21-12-09
頭條 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