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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江晚報 · 小時新聞特約評論員 胡欣紅
據錢江晚報 · 小時新聞報道,10 月 30 日晚上,杭州上城公安、西湖公安先后發布警情通報,杭州警方查處多起代做核酸檢測案件,多人被行政處罰。
核酸檢測是防疫工作的重要措施,其重要性可謂眾所周知。核酸檢測報告不僅是判斷一個人是否感染新冠病毒的有效證明,也是常態化防疫下公眾和政府評判疫情的核心依據,具有權威性和嚴肅性。持續近 3 年的疫情,讓公眾養成了自覺配合遵守各項防疫規定的意識,出現代做核酸檢測的咄咄怪事,確實出人意料。
根據警方通報,上述案件中,相關人員只是為了貪圖一時 " 便利 " 而委托他人代做。這樣的 " 動機 " 看起來似乎并沒啥 " 惡意 ",但基于核酸檢測的不可替代性,個別人的一時 " 偷懶 " 行為,很可能對防疫大局造成難以估量的影響。倘若其中有人已經成為無癥狀感染者,但因為請人代做而沒能及時檢測出來,后果會很嚴重。如果因此引發嚴重的社會面感染,這樣的代價該由誰來負責?又有誰能負得起這樣的責任?
代做核酸檢測或許只是個案,但拿核酸檢測開 " 玩笑 " 的事兒,卻屢有聽聞:廣州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員,為了請假休班在公司微信群里謊稱自己 " 核酸檢測為陽性 ",且曬出了一張某醫院出具的假核酸檢測報告;福建晉江的尤某為了與同事 " 開玩笑 ",唆使林某使用手機 "P 圖 " 軟件將其核酸檢測報告結論由 " 陰 " 性改為 " 陽 " 性,以此 " 嚇唬同事 ""……
更有甚者,還有人為了博眼球把核酸報告 P 成陽性。四川雅安女子劉某等人在某酒吧玩耍時,叫同行人員使用圖像處理軟件,幫助她將核酸檢測結果改為了紅色陽性圖片。后劉某等人乘坐出租車通過疫情監測點時,檢測人員對其檢測完后放行,在放行途中,劉某故意向監測人員出示了修改后的 " 紅碼 "。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這些無事生非的人無一例外地都被警方依法嚴懲,付出了相應的代價。
沒事找事需要依法懲戒," 弄虛作假 " 同樣也要嚴加防范。疫情暴發以來,因為有極少數人嫌做核酸麻煩,不時冒出一些通過 PS 等手段制造假核酸證明的案例。某些網店竟然從中看到商機,在網上制作核酸證明模板出售非法牟利。代做核酸檢測與制造假核酸證明,情況雖然存在差異,但性質如出一轍。防疫工作是全國一盤棋,牽一發而動全身,這種罔顧大局的做法,害人又害己。為了蠅頭小利破壞整體防疫工作,更不容饒恕。
疫情防控無小事,無論出于什么理由,都容不得 " 兒戲 "。上述令人不解的迷惑行為一再發生,啼笑皆非之余,更值得所有人引以為戒。每個人都應該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政策安排,珍惜來之不易的防疫成果,為自己和社會負責,切莫為了貪圖一時方便以身試法,給社會添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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