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公布了華強方特(深圳)動漫有限公司與一蛋糕店的著作權權屬糾紛民事一審民事判決書。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2019年7月6日,華強方特(深圳)動漫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與公證員來到該蛋糕店,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現場訂購了生日蛋糕1個,并取得彩虹西餅連鎖企業蛋糕訂單1張,次日取回上述生日蛋糕。現場購物獲得的部分商品經公證處粘貼封條后交委托代理人保管。
判決書顯示,庭審中,當庭拆封上述公證封存實物,內有塑料制卡通玩偶8個,其中的6個玩偶與華強方特公司主張權利的美術作品《熊大》、《熊二》、《光頭強》、《吉吉》、《蹦蹦》基本相同,構成實質性相似。
【資料圖】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系涉案美術作品的著作權人,其享有的著作權受法律保護。被告銷售的蛋糕上用于裝飾的卡通玩偶形象系對上述美術作品的模仿與抄襲,侵犯了原告對上述美術作品享有的發行權,應依法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最終,法院判定,該蛋糕店立即停止侵犯美術作品《熊大》、《熊二》、《光頭強》、《吉吉》、《蹦蹦》著作權的行為,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5500元。
10月20日下午,九派新聞記者致電華強方特(深圳)動漫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案件后續的具體情況不方便透露。
隨后,記者又以顧客身份致電該蛋糕店,其員工表示,目前仍然可以購買帶有“熊出沒”卡通玩偶形象裝飾的蛋糕。
企查查APP顯示,華強方特(深圳)動漫有限公司涉司法案件數量達8953件,其中,該公司案件身份為原告的案件占94.49%;在案由統計中,案件案由為“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的數量最多,有4789件,占比達到53.59%。除“其他民事”外,案由統計數量由大到小依次為“侵害其他著作財產權糾紛”(555件)“著作權權屬糾紛”(523件)“侵害作品發行權糾紛”(495件)等。
九派新聞記者 彭茸雯
【爆料】請聯系記者微信:linghaojizhe
【來源:九派新聞】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20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
頭條 2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