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6月1日,福州市房地產中介協會發布《關于合理調整二手房產交易傭金標準促進房產消費服務的指導意見書》,指導意見書稱,調整由買方全額支付交易傭金的現行辦法,轉為由買、賣雙方等比等額分擔傭金;合理下調中介企業的傭金收費標準,單方收傭比例定為房屋成交價的1.5%,指導意見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試行期一年。
福州市此條政策是結合5月8日兩部門十條舉措加強房地產經紀公司管理意見的內容,政策細節主要涵蓋兩個方面,1)調整中介費的支付方式,由之前的買方承擔中介費改為買賣雙方共同承擔,也就是由之前的單邊支付調整為雙邊支付 2)下調中介費率,單方收費比例為1.5%。
該政策直接利好購房者,有效降低購房者的購房成本,促樓市消費。在中國,由于房地產市場經歷了高速發展時期,衍生了買家單獨支付傭金的收取模式。但當前房屋掛牌量較高,市場逐步進入買方市場,中介費雙邊支付也是適宜之舉,從國際經驗來看,中介費多由業主支付,如美國、英國、西班牙、俄羅斯等為賣家支付,德國、意大利、日本等為買家與賣家共同承擔,新政策的執行可降低購房者一半傭金,降低購房者的買房壓力,對于促樓市消費來說也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對于經紀公司來說,按照福州當地目前的中介費收費標準為成交總價的3%,新政策執行之后經紀公司獲取的傭金不變。福州中介費改革政策是兩部門加強經紀公司舉措后的第一個城市,具有較強的信號意義,不排除后續有更多城市跟進優化中介費的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國內中介費的雙邊支付也是大勢所趨,但由于福州當前的收費標準為3%,改變前后總傭金不變,其他城市目前的傭金率大多為2.1%-2.7%,如果更改為買賣雙方各為1.5%,中介公司收取的總傭金有所上調,為防范市場亂象的發生其他城市中介費買賣雙方收取標準還有待研究。
頭條 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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