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縣關于1名新增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感染者活動軌跡的通報】
3月12日0-12時,榆中縣新增新冠病毒檢測陽性感染者1名,現將活動軌跡通報如下:
2月26日,15:00-16:00蘭州衡文中學門口乘坐出租車,至東崗地鐵站附近,換乘12路公交車至定西路東口公交站下車后步行回家,之后再未外出。
2月27日,白天未外出,17:00左右在小區門口乘坐出租車于19:00左右到達學校,之后再無外出。
2月28日-3月5日,在校未外出。
3月5日,15:00-16:00學校門口乘坐出租車,至東崗地鐵站附近,換乘12路公交車至定西路東口公交站下車后步行回家。回家后乘坐私家車與家人一起至白云賓館附近吃火鍋,但因火鍋店人滿,沒下車返回家中再無外出。
3月6日,16: 00左右在家門口乘坐出租車,于17:00左右到達學校后再無外出。
3月7日、3月8日,一直在學校未外出。
3月12日,7時05分核酸檢測結果陽性。
與以上陽性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的居民群眾,請主動向所在村(社區)報備。
在此,提醒廣大居民群眾密切關注權威部門發布的疫情信息與防疫政策,不信謠、不傳謠,主動做好個人防護,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不扎堆、少聚會,倡導健康生活方式,主動接種新冠疫苗。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及時到發熱門診就診,并向就診醫療機構如實報告旅居史和接觸史,如有瞞報、緩報,一旦造成后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榆中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3月12日
頭條 2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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