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沈陽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改善道路通行秩序,保護交通參與者合法權益,提升城市綜合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按照“振興新突破、我要當先鋒”專項行動總體要求,沈陽公安交警本著“平穩過渡、注重實效、全面納入、區別管理”原則,針對超標及手續缺失的在用電動自行車建立容缺機制,實行備案登記,劃定通行過渡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免費發放過渡期臨時通行標識,每人憑有效身份證件限登記一輛,取得通行標識的可于過渡期內在沈陽通行。
臨時通行標識辦理時間:今年3月1日至4月30日。
需提交的手續:以自身信用作出承諾,保證車輛來歷合法,填寫《車輛來歷合法承諾書》及《告知書》,提交《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
可線上預約:1.通過微信公眾號“電動車預約登記系統”預約辦理時間,選擇集中登記服務點。2.通過微信小程序“電動車上牌登錄系統”提前登記車主信息,減少現場排隊等待時間。
注意事項:車輛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車輛非法改裝、拼裝或者電動機號、車架號有改動痕跡的;擅自改變電動自行車結構、構造或者主要技術參數,或者加裝其他妨礙道路交通安全裝置的;其他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不予辦理。
交警提示:1.過渡期臨時通行標識應安裝在車輛尾燈下方醒目位置,保持清潔,不得遮擋。2.取得過渡期臨時通行標識的,過渡期止后禁止上路行駛。3.過渡期臨時通行標識不屬于電動自行車號牌,懸掛此標識的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車輛屬性以司法鑒定結論或意見為準。4.未取得過渡期臨時通行標識的超標及手續缺失電動自行車禁止上路行駛。5.鼓勵廣大電動自行車主購買商業保險。6.騎行電動自行車時應當佩戴安全頭盔。(沈陽晚報、沈報全媒體主任記者楊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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