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證放到藥店,按月就能領取一兩千元租金;有專門的租賃網站提供租證交易,甚至衍生出大批只為“租證”而考證的人群……國家規定,新開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然而記者調查發現,盡管相關部門加大監管力度,但當前很多藥店只見證件不見人的“影子藥師”現象依然存在,且形成了一條藥師租證、藥店用證、專業網站牽線搭橋的黑色產業鏈。(11月21日《北京晨報》)
國家之所以規定藥店必須配備職業藥師,目的就是為了規范藥店的藥品銷售行為,保障患者的用藥安全。如果由沒有執業藥師證照的人來賣藥,在利益的刺激之下,不可避免地會出現種種問題。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無疑是不可等閑視之的。
然而,現在很多藥店為了規避國家的規定,開始采用“租證”的辦法來應對監管。所謂“租證”,就是每月花幾百上千元錢,租用那些取得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證者的證照,以備“不時之需”。而按照市場行情,藥店請一個專門的執業藥師,每月需要工資四五千元,但是如果“只租證不請人”,每月只要一兩千元,經營成本自然大大降低。為此,甚至還催生出了專門的地下產業鏈,有人在藥店和執業藥師之間牽線搭橋,為藥店“租證”和執業藥師“出租證件”服務,還有人不從事相關工作,也專門去考證,只為租出去牟利。
很顯然,當藥店的“影子藥師”成為一種普遍性的存在,國家的相關規定就被架空了,患者的用藥安全將毫無保障可言。
如何遏制和消除“影子藥師”的問題?從根本上來說,需要開對“監管處方”,而且這個處方,也注定不會是一種藥,而是需要“聯合用藥”才行。
其一,監管部門需要繼續加大市場抽查的力度。尤其是碰到藥店的執業藥師不在店里,而對方以“出去辦事”、“開會”、“請假”等等來搪塞的時候,更應該重點檢查。這樣可以有效增加“租證”的成本和難度,讓一些藥店和個人知難而退。
其二,加大對那些出租自己執業藥師證者的處罰力度,建立黑名單制度。有些執業藥師,自己或許在醫院、診所等上班,但是為了牟利卻“人證分離”,把自己的藥師證租給藥店,對于這類租證者,應該通知其工作單位;對屢教不改者列入黑名單,禁止在幾年內從事相關工作。而對于那些根本沒有從事相關工作的租證者,可以給予沒收租證所得,給予罰款等處罰,讓其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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