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記者從溫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獲悉,今年以來,我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儲存化工產品(危險化學品)及使用化工產品(危險化學品)非法違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小化工、小作坊、黑窩點(以下統稱非法違法“小化工”)專項整治行動,以“一切從高的標準、一切從嚴的態勢、一切從重的處罰”,全覆蓋、零容忍打擊危化品違法違規生產行為,確保城市安全有序運行。截至目前,各地已出動執法人員12150人次,檢查生產經營單位2816家,查處違法行為118起,查獲非法危險化學品597.98噸,整改897家,取締17家,處罰107家,11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將全面查清當前非法違法“小化工”底數,嚴格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和嚴厲追責的“四個一律”執法措施,集中打擊、整治一批當前表現突出的非法違法行為,及時徹底消除事故隱患;壓實“打非治違”屬地、部門責任,建立健全常態化聯動監管機制,系統性防止非法違法“小化工”“死灰復燃”,有效防范和遏制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行動分三階段,今年10月中旬動員部署,廣泛發動;今年10月下旬至明年2月,全面排查“小化工”,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徹底整治;明年3月至5月15日,組織相關部門對“小化工”非法違法嚴重地區進行重點督辦,形成常態化“打非治違”機制。
行動要求,今年11月20日前,徹底查清現有超許可范圍生產、經營、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超營業范圍、未經許可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的非化工企業,無證無照或證照不全生產化工產品(危險化學品)的小企業、小作坊、黑窩點,以掛靠、租賃或“廠中廠”等方式非法違法生產化工產品(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或個人,利用閑置、廢棄、關停企業廠房等非法違法從事化工生產、儲存的企業、場所和個人,利用廢棄養殖場、閑置民房、偏僻地點等非法違法從事化工生產、儲存的企業、場所和個人。明確在明年1月15日前,完成對非法違法“小化工”的全面整頓,明年2月20日前全面完成非法違法行為的追責問責。
據悉,我市化工產業“低、小、散”問題較為突出,安全生產基礎仍然薄弱,生產安全形勢仍然嚴峻。特別是危化品領域,大多數產品都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一旦發生事故,極易導致群死群傷,甚至引發公共安全事件,社會危害十分巨大。廣大市民群眾或企事業單位有關于非法違法“小化工”的線索,可以撥打電話12350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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