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周刊》:為什么選擇在這個時間點公布消息?
應瑩:是因為離婚案本身有個進展,8月底會在青島監獄開庭。離婚一開始我提的是三個訴求,但這次我確認了把財產的事情先放在后面,在這次離婚案里面不涉及財產分割,就是先解除婚姻關系。今年4月份我向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書面確認,雙方財產分割的請求待離婚后另案訴訟解決。
《中國新聞周刊》:《說明》中你多次提及關于合法財產甄別的問題,溝通的過程是怎樣的?
應瑩:整個案件判決是在2017年的1月份,至今已經有兩年半的時間,本身我認為財產甄別的事情應該是在判決之前,是已經查清楚了事實,可能判決時還有些未查證清楚,所以在判決書里面的原文中說到的是,“對隨案移送的涉案財物權屬和性質予以甄別后,依法作出處置。”
到現在已經過去兩年半時間,事情還沒有什么進展。中間與法院有過很多次的溝通交流,包括郵寄了很多書面材料,但是沒有收到書面的回復,法院有口頭告知我,全數財產還在甄別過程中,還沒有執行立案。
判決書第98頁認定徐翔“所得贓款已全部被追繳”,剩下的合法財產怎么來界定?應該要把家庭財產與個人的財產進行區分的。
《中國新聞周刊》:目前資產凍結的數目大概是多少?關于寧波中百和大恒科技,目前是什么狀況?
應瑩:凍結的資產家庭名下大概接近210億元的資產都受到查封,包括澤熙系公司的資產、徐翔父母名下以及我們夫妻名下的所有資產,同時一些關聯朋友的資產也被查封。這是在法院收繳之初進行統計的,因為涉及一些公司的股權,價格有所變動。
寧波中百和大恒科技的大股東的股權處于凍結狀態,公司的實際經營仍舊繼續,管理人員也是到位的,我不參與公司的實際經營管理,但是會去了解一下公司的經營情況。
《中國新聞周刊》:對于離婚,徐翔的態度是怎樣的?
應瑩:今年就沒有再去(探監)了,上一次見到他大概是在去年十月份。離婚的事情沒有當面溝通,今年3月份有寫信給他,但是沒有收到回復。
徐翔入獄以后,我的主要精力還是放在照顧孩子和雙方父母上,在持續數年的時間內,長期奔波于青島、上海和寧波三地,照顧四位老人和未成年的孩子,同時我還要去青島看望徐翔,之前去青島探望,他在積極改造,空閑的時間會看書進行學習,主要是這樣的狀態。
《中國新聞周刊》:你在《說明》中提到離婚主要是來自外部壓力,主要來自哪些方面?
應瑩:壓力是各方面的都有,比如說家庭的、朋友的、公司的,包括外界輿論的一些壓力,主要還是精神方面的壓力。
比如凍結的資產里涉及到雙方父母、其他親友,徐翔的父母不止一次提出,要求法院甄別他們名下的合法資產,我父母的房產也遭到查封,父母和兄長也對此有怨言,包括一些朋友的資產也遭到凍結,壓力都會到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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