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名女孩深夜見到沿街的節日燈光美景,情不自禁的玩起了自拍,時而舉起手機拍照,時而低頭刷朋友圈,不料,一男子騎一輛共享單車飛馳而過,將她的手機搶走,后經民警視頻追蹤、蹲點守候,經過近30個小時終將手機追回。
1月31日,嵩山路警方對該案件進行了通報。
1月23日23時30分許,宋女士下班回家途中,經過二七區航海路與淮南街附近的某酒店門口準備打車回家,見到路邊的節日裝點的霓虹燈五彩繽紛煞是好看,忍不住舉起手機玩一把自拍。突然,身旁一男子騎一輛“小黃車”飛馳而過,沒等宋女士反應過來,男子將其手中的手機奪走,并很快消失在視線之外。
緩過神來,眼看到價值3000多元的手機被搶,宋女士急忙報警。
接警后,鄭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巡邏民警迅速趕到案發現場布控及了解案情,得知“鬧市區竟然搶奪手機”的案情后,分局黨委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單位聯合上案,快速偵破。案件偵辦大隊迅速啟動大要案處置機制,在分局情指聯動中心全力支持下,迅速展開視頻追蹤。
民警調查,當晚23時37分,宋女士獨自一人在路邊等車,邊等車邊玩看手機,作案男子搶走手機后宋女士才察覺到。經順線追蹤發現,男子搶走手機后一路向南后又向西逃竄,最終逃至漢江路與嵩山路交叉口附近某小區內消失。隨后,民警對小區進行排查發現嫌疑人消失在某樓層,1月25日早上5時許,民警李琦立即等人經過布控、蹲守,將準備去上班的犯罪嫌疑人抓獲,并當場從其身上搜出被搶手機。
經訊問,嫌疑人李某龍,現年30歲,南陽市宛城區人,于2018年12月份到鄭州會展中心某酒樓打工學廚師技術,工作才20多天。幾天前不慎將手機遺失,因沒發工資,沒錢買新手機,當晚下班回家看一女孩在路邊單手舉起手機自拍,又見四下無人便萌發搶手機用的念頭。搶奪成功后,他扔掉共享單車跑步回到家中,告訴妻子自己運氣不錯“撿”了一步手機用。目前,李某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春節臨近,盜搶騙案件增多。如今,馬路上的“低頭族”越來越多,不少年青人只顧低著頭玩手機,往往忽視在公共場所對周圍情況的觀察,很容易給不法分子創造可趁之機。希望大家外出時一定要加強安全防范的意識,不做馬路“低頭族”,以防財物損失及人身安全的危害發生。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 記者 李瑋 萌友 李東亞 禹清山/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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