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北京梅地亞中心舉行記者會,財政部部長肖捷,副部長史耀斌、胡靜林就“財稅改革和財政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在回應有關房地產稅的問題時,史耀斌指出,會從中國國情出發來合理設計房地產稅制度,如合并整合相關的稅種,合理降低房地產在建設交易環節的一些稅費負擔等,使房地產稅制度能夠更加合理、更加公平,起到籌集財政收入的作用,又能夠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
在回答日本記者提出的“房地產稅征收實施時間及征收對象范圍”的問題時,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說,房地產稅問題確實是目前社會非常關注的問題,它關系到千家萬戶,涉及到幾乎每個人的切身利益。
“房地產稅作為一個稅種,它的歷史比較悠久,最早起源于歐洲,隨著時代的發展,個人財富的不斷積聚,大多數國家都實行了房地產稅制度。”史耀斌說,作為多數國家普遍采用的稅收制度,它的主要作用是調節收入分配,特別是個人財富的集聚,起到促進社會公平的作用。同時,籌集財政收入,用來滿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需求。
史耀斌總結說,作為一個世界通行的稅種,房地產稅大致有四個共性的制度性安排。一是所有的工商業房地產和個人住房,會按照它的評估值來征稅。二是在所有國家的房地產稅制度安排里面,都有一些稅收優惠。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標準,或者是對一些困難的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難群體給予一定的稅收減免等。具體的方式不一樣,水平不一樣,但是都有一些稅收優惠。三是這個稅屬于地方稅,它的收入歸屬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用這些收入來滿足比如說教育、治安和其他一些公共基礎設施提供等這樣的一些支出。四是因為房地產稅的稅基確定比較復雜或者非常復雜,所以需要建立完備的稅收征管模式,這樣才能夠使房地產稅征得到、征得公平。
史耀斌表示,雖然中國還沒有房地產稅,但是幾年前進行過試點,積累了一些經驗。史耀斌指出,中國會參考國際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的特點,會從中國國情出發來合理設計房地產稅制度。“比如說合并整合相關的一些稅種,再比如說合理降低房地產在建設交易環節的一些稅費負擔等。這樣的話,使我們設計的房地產稅制度能夠更加合理、更加公平,既能夠起到籌集財政收入的作用,又能夠起到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的積極效應。”
史耀斌表示,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財政部以及其他有關方面正在抓緊起草和完善房地產稅法律草案。房地產稅總體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目前,正在設計、完善,同時再進行論證和聽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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