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民辦教師來說,不存在所謂的“中人”,中人是針對那些有編制的機關事業單位來說的。
2015年人社部和財政部發布了《關于貫穿落實<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被分為三類人群,一種是老人,一種是中人,一種是新人。
對于中人實行的是一種特殊的養老金計算方式,中人的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養老金+過渡養老金,其中過度養老金的計算年限是10年,不同省份過度養老金的計算方式不一樣。
而對于民辦老師來說,就不存在所謂的中人,因為大家根本就沒有編制。
實際上在2000年之后,我國就不存在民辦老師這種說法了,因為在1997年的時候國家出臺了《關于解決民辦教師問題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各地針對當時的200多萬民辦教師采取關、招、轉、辭、退的5字方針予以解決。
經過這次改革之后,有部分民辦教師成功轉為公辦教師,并擁有了正式的編制,而對那些不符合條件的人,他們則被辭退掉。
對這些被辭退掉的民辦教師來說,他們沒有編制,他們相當于只是一個臨時工,所以在養老保險上并沒有財政撥款,他們在被辭退之后,也沒有退休金上的保障。
只不過到了2011年之后,國家推出了關于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按照意見要求,原先的民辦教師,如果在辭退時沒有給予一次性補償的,要予以補償,同時各地要將民辦教師納入相應的養老和醫療保障體系當中。
在這個文件之來之后,被辭退的民辦教師有兩種選擇。
第一種選擇是直接補繳養老保險。
各地方會給予一次性補償,然后給民辦教師一定的傾斜政策,允許他們按照教齡以靈活就業人員補交養老保險,然后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
但是補繳養老保險費用比較高,很多人如果一次性累計補交15年需要十幾萬,這對于很多民辦教師來說都是承受不起的,因此很多民辦教師并沒有補交養老保險。
第二種選擇是領取教齡補貼
如果被辭退的民辦教師沒有足夠的資金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那就只能選擇領取教齡補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每工作一年就會發放20元教齡補貼,如果一個人做了20年民辦教師,那么每個月就有400塊錢的教齡補貼。
當然除了教齡補貼之外,這些民辦教師還可以參加當地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教齡補貼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可以重復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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